Jackie談到了一個很好的題目:『讓藝術的門檻變低. 以大眾社會的角度來思考』。
『藝術平民化』是藝術社會學的古典問題。在藝術史上,曾經有波依斯主張『人人都可以當藝術家』,在美國偶發藝術的A.Kaprow主張的『藝術是生活,生活是藝術』,藝術家試圖模糊觀眾與藝術家的階級關係,來追求藝術創作的新能量。其實,他們還是在追求他們的藝術目的。而且他們在西方當代藝術史上還是菁英中的菁英,至今歐美大眾看待他們的創作,還是以難以理解甚至認為『神秘』居多。但對專業的藝術學者來說,他們的創作是最接近觀眾、最強調客體體驗的美學態度。由此看來『藝術』是一門多麼矯飾的學問!『藝術』是什麼?誰來詮釋它?法國的媒體社會學家舍吉丹尼(Serge Daney)就說『是藝術在做藝術,而不是藝術家。』,當然更不是觀眾。藝術的門檻不會因為一種藝術形式的討好而變低,因為藝術,只是整套社會化學方程式中的一個參數,其餘的是更龐大的社會權力架構對藝術風格的影響。『藝術家』與大眾之間的關係,存在著種種不同層次的權力佈置,不管是美學藝術自治的意識型態,或是機構化的藝術權力機制,還有市場化的資本操作…等。而且所謂的『大眾』、『平民』也都不是純潔的,他們的審美態度與參與的目的各有不同,有些人在藝術展覽中尋求精神性的美學共感,也有人是拿香跟拜找『某種被認可的社會價值』的流行風潮,而且事實上『藝術家』也像工人一樣要討一口飯吃,沒有必要把他們神聖化。 Continue reading ‘藝術平民化? 藝術速食化?’
